加拿大、墨西哥和美国达成新的协议,修改和替代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新协议取名为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美墨加贸易协定),需要签署和立法机构批准后生效,预计最早可在2019年初开始实施。
美国和加拿大在9月30日达成协议,当天也是美国和墨西哥公布他们八月底达成协议的截止期。美国和墨西哥花了7月和8月两个月的时间就双方共同感兴趣的议题达成了协议,此后美国和加拿大重续双边谈判。(《桥周报》,2018年9月13日 )
这三个国家的领导人现在的目标是在11月底签署协议,赶在墨西哥总统恩里克·佩尼亚·涅托的任期结束之前。由于有关国家的国内立法要求,批准时间不会早于2019年。
以美国为例,美国贸易促进授权(TPA)法规定,在签署之前至少60天的时间,必须在USTR网站上公布贸易协议文本。美国的签署日期最早也是11月30日,这一时间处在美国中期选举之后,但在新一届国会宣誓就职之前。新一届国会将于2019年1月下旬上任。同时,该协议还需要进行法律审查且需要使用三种商定的语言:英语,西班牙语和法语。
“美墨加贸易协定将为我们的工人,农民,牧场主和企业提供高标准的贸易协议,这将为这一地区提供更自由的市场,更公平的贸易和强劲的经济增长。将加强中产阶级,为北美近5亿人创造优质和高薪的工作岗位和新机会”,消息源自美国贸易代表(USTR)Robert Lighthizer和加拿大外交部长Chrystia Freeland的联合声明。
美墨加贸易协定案文本共34章,涉及货物和服务贸易,投资,公共采购,环境和劳工,数字贸易和电信,知识产权,竞争政策,中小企业,反腐败,宏观经济政策和汇率问题,争端解决和良好监管实践等。
“这对三个国家来说是一件大事,解决了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中的许多缺陷和错误,为我们的农民和制造商大大打开了市场,减少了美国面临的贸易壁垒,并将三个伟大的国家联合起来,与其他地区竞争。美墨加贸易协定是一项历史性的协定!“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10月1日在推特中表示。
然而,该协议的未来取决于相关国家的立法者是否肯定的看待该文本的最终结果,特别是考虑到其对区域贸易的重要性。分析人士、私营部门和民间社会代表正在仔细研究美墨加贸易协定,分析新的协定与最初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有多大的不同,同时预测它将如何影响整个北美洲的贸易流向、工作条件、环境和供应链。
汽车:解释原产地规则的细节
上周日公布的美墨加贸易协定文本显示,谈判代表就一系列具有挑战性的问题达成了各种一致,包括汽车原产地规则和农业市场准入。8月,美国和墨西哥宣布双边协议时已经出现了前者的一些细节。
美墨加贸易协定的第4章涉及原产地规则,包括针对汽车贸易中特定产品规则的极具争议性的内容。根据美国国会研究服务中心2017年的一份报告,汽车及零部件占美国与加拿大和墨西哥商品贸易的五分之一。
美墨加贸易协定在协定附录4-B中概述了如何计算这些产品的区域价值含量,以及汽车和零件必须超过的门槛,以便从优惠待遇中获益。
例如,乘用车和轻型卡车将面临逐渐增加的区域价值含量要求,从美墨加贸易协定生效或从2020年1月起为66%,以两者中更晚的那个日期为准。这个比例将每年增加3个百分点,最终在2023年1月或从美墨加贸易协定生效后的3年内达到75%。这些百分比将通过“净成本法”计算。这高于原始协议中62.5%的门槛值。
此外,重型卡车将面临逐步增加的区域价值内容要求,从60%开始,上升到64%,最后到70%。这些变化的时间范围是从2020年到2027年,除非协定的批准时间晚于预期。如果协定批准晚于预期,这个比例将从协定生效时开始逐步适用,并在七年后达到最高水平。
此类车辆的汽车零部件也将在同一时间范围内逐渐增加对区域价值内容的需求。这些水平取决于所涉及的汽车部件的类型,以及是否使用“净成本”或“交易价值”的计算方法。区域价值内容可以通过减去产品的净成本或其交易价值,然后将差值除以相同的数字并乘以100来确定。
其他条件包括要求产品中使用的70%的钢和铝从北美购买,并制定“劳动价值含量”规则,以便乘用车或卡车的一定百分比使用“高工资”的材料,制造,技术和装配支出。乘用车的这个百分比从最初30%逐步增加到40%,而卡车则设定为30%。协定规定,“高工资”是指每小时16美元或者以上的水平。
美墨加贸易协定:争端解决方案的变化
最初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涵盖了三个不同领域的争端解决:贸易救济,投资和国与国之间的案件。
这三类争端解决的命运是谈判中具挑战性的谈判问题之一。美国曾主张消除贸易救济的争端解决机制,旧版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中的第19章包含了这个内容。
虽然美国最初反对,但是加拿大坚持保留,美墨加贸易协定最终还是保留了贸易救济的章节,在新协定中是第10章。现在根据第10章D节“美国和加拿大之间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的审查和争端解决”概述了这一争端解决机制。
美墨加贸易协定第31章包括了国与国之间的争端解决。国与国争端解决的一个关键问题是,谈判是否会解决原始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争端解决条款中的弱点,这些条款限制了该章的实际使用。
根据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可能用于裁决争议的小组成员被提名进入“花名册”,他们的任期为三年,除非NAFTA成员重新任命他们。,其条款即将到期,除非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各方同意重新任命。争端的任何一方也可以向不在名册上的拟议小组成员提出“强制性挑战”。根据贸易法专家Simon Lester,Inu Manak和Andrej Arpas今年早些时候发布的分析,NAFTA系统为被诉方提供了一个漏洞,因为被诉方可以借没有活跃的小组成员名单为由,有效阻止专家小组的成立。这些专家还认为,在实践中,名册的地位尚不清楚,特别是关于是否需要达到30人的全部能力,以及各方是否在旧名单失效后积极建立新的名册。事实上,自2000年以来没有组成任何专家小组。
根据美墨加贸易协定的条款,初始名册上的所选小组成员仍必须以协商一致的方式获得批准,并在最初的三年内保持原状,其更换也是如此。但是,如果美墨加贸易协定各方需要更多时间来建立一个新的小组成员名单,他们的任期可以持续更长时间——换句话说,构成原始任期的延续,而不是重新任命。
美墨加贸易协定案文也限制了投资者与国家之间的争议,只允许在涉及美国和墨西哥的特定情况下,但“遗留投资”的附件将适用于所有三个美墨加贸易协定成员。这种“遗留”情况是指在原始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生效期间进行的投资,相关附件概述了仲裁如何适用于此类投资的争议。然而,三方根据本附件同意仲裁“将在1994年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终止之后的三年到期,”源自美墨加贸易协定第14章关于投资的内容。
另一个附件是关于墨西哥-美国之间关于政府合同的投资争端,附件列出了涉及的五个部门,即基础设施,电信,发电,运输以及石油和天然气勘察和销售。
环境,劳工章节
最初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没有关于环境和劳工问题的专门章节。但是,三方达成了一系列被称为“合作协议”的协议处理这些议题,包括北美环境合作协定(NAAEC)和北美劳务合作协定(NAALC)。
上述两个协议规定了一系列合作活动,并概述了如果当事方据称未执行与贸易有关的国内环境法或劳动法,将如何开展协商和解决争议。NAAEC和NAALC还涉及了实施“货币执行评估”(monetary enforcement assessment)的可能性,如果被控方没有遵从专家组的审查意见和制定行动计划。
美墨加贸易协定将环境和劳动力纳入整个贸易协定本身,为每个主题领域专门写了一章。它还计划,如果根据协定规定而进行的协商未能解决分歧,可以使用美墨加贸易协定自己的争端解决机制来裁决案件。
对于根据劳工章节产生的分歧,美墨加贸易协定规定,首先进行一个保密的协商程序来解决争议,这可以在一个成员方的要求提升到部长级别。达成协议的任何协议都将公之于众,除非有关各方决定不这样做。
如果协商未能在60天内解决问题,则投诉人可以在美墨加贸易协定第31章关于国与国之间争端解决的背景下请求成立专家小组审查此案。如果他们愿意,缔约方可以同意适用不同的咨询时限。类似的过程适用于环境章节下产生的分歧,环境争议可以有四层协商过程,并包括第三方参与协商。在这两类争端中,被任命担任这些案件的小组成员必须具备这些领域的相关专业知识。
在实质性条款方面,美墨加贸易协定环境章节涵盖了国内环境法的执行和提高公众对这些法律的认识;承认和肯定美墨加贸易协定成员可能参与的多边环境协定;臭氧层保护;海洋垃圾和减少船舶造成的海洋污染;空气质量;生物多样性;渔业政策的各个方面,包括补贴;非法野生动物贸易等方面。
同时,美墨加贸易协定劳工章节涉及国内劳动法的执行;强迫劳动;移民工;工作场所的性别歧视;提高公众对此类法律的认识;其他议题。
一些贸易分析师还注意到增加了几个脚注,为这两章内容提供了“更大的确定性”,特别是在执行国内法的标准方面。“这是对美国-危地马拉劳工案例专家组报告的回应,”迈阿密大学法律副教授Kathleen Claussen在博客中提到。她指的是根据多米尼加共和国-中美洲-美国自由贸易协定(CAFTA-DR)进行仲裁的美国与危地马拉之间的劳工权利纠纷。这种案件是根据贸易协定的争端解决机制实际提交的劳工问题的一个例子。
该案件的结果是,民主党人和共和党人批评他们误解了美国最新的贸易协定中的一些关键语言,特别是“通过持续或反复出现的行动或不作为”从而“影响成员之间的之间贸易的方式”这样的措辞,她补充说。(《桥周报》,2017年7月6日)
货币章节,有限适用争端解决机制
美墨加贸易协定还包括一章“宏观经济政策和汇率问题”,即第33章。这一内容是一个创新,旧版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不包括货币。
本章列出了一系列关于汇率做法的共同目标,例如避免汇率的竞争性贬值,以及努力建立和保持“市场决定的汇率制度”等。它还让各方“[确认]它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协定条款的约束,以避免操纵汇率或国际货币体系,以防止有效的国际收支调整或获得不公平的竞争优势。”
此外,本章要求公开披露与出口、进口、外汇储备,远期外汇市场干预以及资本流动有关的各类数据,同时确保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四条关于美墨加贸易协定成员国的工作人员报告以及其他信息可以得到发布。
它还规定了在主要代表一级加快双边协商,以解决涉及汇率做法、透明度和报告义务的分歧。如果这一过程未能达成双方同意的解决方案,各方可以要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参与进来。对于美墨加贸易协定的争端解决章节的使用,这仅限于美墨加贸易协定方据称“经常性和顽固的方式”违反该章节的透明度和通报要求的情况。此外,有关各方必须首先进行磋商。
这些案件中的小组成员除了满足专门章节中规定的要求外,还必须满足“作为一个成员方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从事汇率或财政或货币当局的高级官员”的特殊要求。本章还预见到,如果发现违规行为,可能会要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确定对策时提供意见。
确保了文化例外
关于“例外和一般规定”的第32章表明,加拿大能够保留其关于文化例外的条款,第32.6条专门讨论“文化产业”这一主题。文化例外是旧版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一个特征。这是加拿大在谈判贸易协议时的一个关键问题,因为该国联邦和省级历来对这些行业提供支持,以及该国重视这些行业在支持该国身份方面的作用。
该条款规定,美墨加贸易协定“不适用于加拿大就文化产业采取或维持的措施”,除非在国民待遇的相关条款和关于“同时替代的服务章节附件”中有具体规定。后者涉及在加拿大播放美国传播的节目时替代商业广告。
关于文化产业的规定包括制作、发行、销售,并在某些情况下展览旨在供公众观看的书籍,杂志,期刊,报纸,电影,录像,音乐录音和无线电通信。该条还有关于争端解决的相关分条款,以及其他主题。
美墨加贸易协定续约条款
美墨加贸易协定还概述了这三个国家将如何评估该协议的影响,以及何时以及如何延长该协议的。是否包括“日落条款”或其他类型的审查机制是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现代化谈判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据报道,美国建议,新的协议在生效后五年内终止,除非所有各方同意延长该协议。
最终,最终的语言结合了审查和日落机制,延长了较长时间,并有多个机会考虑延长协定。题为“审查和期限延长”的第34.7条包含在“最终条款”一章中,规定了定期的“联合审查”程序。这将在该协议生效后最晚六年内开始,并涉及对该协定的表现进行审查。它还将允许各国说明他们是否希望延长协定适用的期限,并界定后续审查的时间,那将部分取决于该审查的结果。根据第34.7.1条,美墨加贸易协定将在生效后16年失效,除非所有三个国家另有协议。
与非市场国家的协议
另外,关于最终例外情况的章节还包括关于与非市场经济国家谈判任何自由贸易协定的关键条款。所谓的非市场经济国家,是根据任何一个美墨加贸易协定成员在为贸易救济调查所定义的。分析人士认为,这是针对与中国等国家进行潜在谈判。例如,加拿大一直在权衡是否与北京进行正式贸易谈判。
美墨加贸易协定相关条款要求,有意与此类国家进行此类谈判的成员需要事先向其他成员通报,并在协定完成后提交完整的协定文本供分析。如果该贸易协议向前推进,其余各方将有权终止美墨加贸易协定,并在其余成员之间达成双边协议,并提前六个月进行通报。
第232条款的附文
美国还与加拿大和墨西哥签署了关于实施232条措施的附文。第232节是指美国1962年“贸易扩展法”的规定,允许调查商品的进口是否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威胁,如果是的话,允许采取相应的措施“调整该产品及其相应的衍生产品的进口”。
对于加拿大和墨西哥来说,美国的附属文件涉及如何应用第232条措施,规定如果美国采取这些措施,它将提供60天的时间窗口,“根据行业动态和历史贸易模式谈判适当的结果”。协定还承认,如果美国的措施违反旧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美墨加贸易协定或WTO协议,加拿大和墨西哥可以采取具有同等商业影响的措施作为回应。此外,附文承认加拿大和墨西哥各自都有权就这些措施提起WTO争端。
此外,鉴于美国商务部正在就232条汽车贸易进行调查,还有一个附文涉及美国采取这个措施的可能性。也就是说,如果美国采取这样的措施,它将每年从加拿大和墨西哥免除一定数量的乘用车可以不征收关税,每个国家可以免除关税的数量为260万辆,以及所有轻型卡车,和来自墨西哥的价值1080亿美元、来自加拿大324亿美元的汽车零部件进口,依据是“任何历年申报海关价值”。
附文还规定了额外的谈判以敲定细节,同时澄清加拿大和墨西哥可以根据当时正在适用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或美墨加贸易协定下发起争端解决程序,如果附文种上述例外情况付诸实践的话。
ICTSD报道。更多文章请关注官方微信平台ICTSD-China,该平台发布最前沿和全面的全球贸易、投资、可持续发展政策的资讯,下方附有ICTSD-China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欢迎免费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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