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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载于日内瓦ICTSD刚刚出版的《桥 - 多哈回合特刊》,全文http://ictsd.org/downloads/2011/05/05-qiao-special-issue.pdf   如需免费订阅《桥-贸易和可持续发展月刊》,请发邮件到 china@ictsd.ch

 

4月27日,WTO总干事拉米(Pascal Lamy)公布了一系列文件,着重披露了久拖不决的多哈回合谈判的最新进展情况。尽管这些文件长达数百页,涵盖了从工农业产品到贸易便利化乃至渔业补贴的各项谈判议题,但总体来看却乏善可陈。

这些文件包括了各个谈判小组主席提供的一系列文本和最新更新,以及由总干事拉米所撰写的封面述评。就在公布这些文件之前,拉米与各主要成员方代表举行了单独会晤,即通常所说的“坦诚交流”,以研判各方所能做出承诺的幅度及达成最终协议的共同基础。但是,拉米在其后表示距离最终达成一致还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鸿沟。拉米在述评中说,“现在的状况十分糟糕,虽经多方付诸努力,但是本轮谈判依然无法实现其初衷。事已至此,我们只能直面事实,和衷共济。”

拉米在封面述评中强调,无论是为了在时下不稳定的政治环境中取得多边体系的实质性胜利,还是为了扩大全球贸易及其他相关利益,结束多哈回合谈判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拉米呼吁,各成员方应切实考虑多哈的前景,以免将十年的谈判成果付诸东流。他还强调说,“尽管现在还不明确多哈回合会达成怎样的最终协议”,但他的确感觉到成员方愿意寻找解决办法。但是,拉米指出,多哈回合既无法“按部就班地解决,也不能随便推倒重来”。

拉米:非农产品(NAMA)上的分歧“难以弥合”

在针对各谈判小组主席报告的述评中,拉米直言不讳地说,目前在非农产品(工业品)市场准入方面存在着“难以弥合”的巨大分歧。虽然还有其他悬而未决的议题,但拉米相信它们可以通过谈判加以解决。然而,各方目前对于NAMA的分歧严重阻碍了谈判的进程,成为笼罩在今年是否能够结束多哈回合上的疑云。

WTO总干事拉米曾在另一份报告中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他曾与七个主要成员就NAMA谈判中最具争议性的问题进行过一次磋商,这些问题集中表现为:在所有工业部门大幅度削减关税甚至消除关税的提议其必要性何在?特别是诸如中国、印度和巴西这样的发展中大国参与其中的话能起到多大的作用?

在所有要求这些处于快速增长的新兴经济体签署上述几个部门削减方案的发达国家中,美国的呼声最为强烈。而中国、巴西和印度则直指谈判规则的明确规定,认为应该本着自愿原则来决定是否参与部门削减方案,并且认为发达国家所承诺的微弱农业改革并不足以换来NAMA市场准入自由化程度的提高。

目前,各方就NAMA谈判提出的框架协议给出了两种关税减让方式:其一,发达国家和三十多个发展中国家对所有产品适用同一个关税减让公式(给予后者有限的灵活性从而使得一些税则号产品免于大幅度关税削减);其二,根据部门进行关税减让。此外,在NAMA谈判中也涉及通过减少非关税壁垒来促进市场准入。

拉米指出,“各方在部门减让问题上存在着巨大预期差异”。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分歧

一部分国家认为,之所以现在还需要实行关税减让是因为根据标准公式进行关税减让使得对发展中国家的减让要求太低,而对发达国家的减让要求太高。虽然拉米并没有明说哪些国家持有这样的观点,但是很明显美国应该是阵营中首当其冲的一员。这一利益集团希望,新兴经济体能够最大程度地广泛参与部门减让并最大幅度地削减所涉及行业的关税,以此缓解上述不平衡。对于这种观点,拉米认为“部门关税减让谈判的目的是为了让新兴经济体‘赶上’发达成员方的市场开放水平”。

导致上述国家不满的原因可部分归结于在过去十五年中许多发展中国家已经对实际进口关税实施了减让措施,这样多哈回合进行关税削减的基准应该为这些国家约束关税的上限税率。否则,在使用标准公式计算这些国家实际进口关税的减让幅度时就会远远不及按照约定关税计算所能达到的减让程度。

与此相反,另一些成员则认为“瑞士”关税减让公式(Swiss tariff reduction formula)应该“成为NAMA谈判中决定总体关税减让水平的主要因素”。对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瑞士公式”可以采用两种不同的“系数”,而且未来可以设定大部分关税的上限税率。对于这种观点,拉米表示,“通过公式得出的关税减让计算结果,应当同时将部门因素作为补充参照”,将大部分关税降低为零实则根本不可行。

根据文本中提到的瑞士公式系数,发达国家适用系数是8,发展中国家适用系数在20至25之间(系数越高,免于适用标准关税削减的产品就越少)。第二类成员认为,在第一类成员主张的化学品、工业设备、电器和电子产品等争议产品的关税减让方面,适用系数应分别为发达成员适用4和发展中成员适用8。

拉米在述评中指出,“双方在部门关税减让方面的预期有着根本性差异……它不可能简单地通过在技术上调整部门组成加以解决。总的来说,各成员方对于目前瑞士公式所能达到的目标、各成员方承担的义务是否恰当和平衡以及部门所能起的作用等方面的认识存在着根本性差异。”

B计划的猜想

复活节假期之后,WTO主要成员方在4月28号(星期四)举行一系列非正式“绿屋”会议。4月29日,总干事拉米将主持全体成员方参加的WTO贸易谈判委员会会议。这次会议将解决多哈回合谈判下一步该怎么办的问题。

同时,贸易专家和媒体开始在一些非正式场合推测如何解开多哈回合症结而将多边机制继续下去。多哈回合始于2001年的卡塔尔,至今已进行了十年。欧盟贸易委员会委员Karel de Gucht本月初向欧盟成员国提出了“B计划”的观点,得到了其他方面的广泛响应。据来自日内瓦的消息,有一种观点认为可以筛选出能够达成一致的问题,达成一个较窄的协议以结束本回合谈判,即绕过那些存在严重争议的问题,例如非农业产品市场准入以及农业问题。在一些人看来,部分地挽救谈判成果远远比全盘放弃甚至宣告本轮回合崩溃要好得多。

资深贸易专家、前美国贸易代表Susan Schwab在5月份和6月份合刊的《外交》杂志上也发表过类似想法的文章。她在文章中指出,部分较窄协议有可能、也应该予以挽救。她特别指出了贸易便利化、限制农业出口支持和渔业补贴,以及与环境有关的产品和服务的关税削减等问题。Schwab认为,对议题广泛、包罗万象的谈判付诸“单一承诺”的模式已经不再奏效了,取而代之的应当是WTO主持下的、根据各自意愿达成的诸边协议。她总结道,“多哈回合也许会最终失败,但通过接受心知肚明却不愿承认的事实这一过程还是促进了多边贸易体系的发展,为其注入了新的活力。”

瑞士圣加伦大学国际贸易教授Simon Evenett在一篇在线文章中明确地为WTO提出了类似的行动方案,他着重指出了以下必要性:应努力挽救多哈回合中可以达成共识的部分协议;为成员在某些较窄议题上展开“自下而上”的谈判提供机会;增强WTO秘书处在收集和分析贸易数据等方面的功能。

与此同时,早在WTO公布多哈回合的相关文件之前,《金融时报》4月18日曾发表过一篇评论性文章,直言不讳地指出多哈回合已经失败,应该另辟蹊径。该报认为,相比总是执着于多边谈判却又迟迟不能达成共识的僵局,如果WTO能在较窄范围的诸边议题或者就某些部门进行谈判,并且聚焦于不断涌现的双边和区域性贸易问题以及私有部门和自愿标准检测等问题,那么可能更能发挥其作用。故此,“脚踏实地要比永无止境地纠缠于终将破裂的谈判好得多,因为失败的谈判只会对多边贸易体系的核心原则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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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帅华

成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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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国际贸易和可持续发展中心(ICTSD)执行董事、2015耶鲁世界学者、2007亚洲青年领袖,2005英国志奋领学者。对外经贸大学客座教授、耶鲁大学客座教授、亚洲协会顾问委员会委员、气候变化研究前沿杂志客座编辑。曾在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就职,先后在复旦大学和牛津大学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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